上饶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分类: 企业动态2025-10-18Issac17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上饶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用地

占地面积:5364.52 m2

地理位置:饶平县上饶镇茂芝社区茂芝路南侧

土地使用权人:饶平县上饶卫生院

原土地使用权人:茂芝经济联合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闲地,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未来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土壤和地下水分析检测单位: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启动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茂芝经济联合社上饶鞭炮厂用地拟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开发建设上饶卫生院。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发〔2023234号),医疗卫生用地(0806)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结果

(一)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8-9月。上饶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现状为空闲地,目前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二)调查地块在1986年以前为茂芝经济联合社的林地和旱田,1986~2002年为上饶镇上饶烟花爆竹厂,生产鞭炮。2002~2008年为饶平县富茂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销售从湖南生产鞭炮。2009~20254月由村民承包改造地块内的原厂房饲养生猪。20255~至今,村民租赁合同到期后退出,原厂房拆除完毕。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历史时期包括1986~2008年作为上饶镇上饶烟花爆竹厂和饶平县富茂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以及2009~20254月作为生猪养殖场的时期。上饶镇上饶烟花爆竹厂和饶平县富茂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上世纪80年代建厂,2013年吊销工商许可,历史久远,仅通过人员访谈了解该企业的基本情况。20259月我司进一步前往饶平县档案馆,也查无该企业的相关资料。因此通过类比法分析烟花爆竹厂的特征污染物,按保守原则确定的土壤和地下水的特征污染物为铜、六价铬、石油烃(C10~C40。养猪场未有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但是养殖废水(猪尿、猪粪便含水、猪舍冲洗废水等)可能通过垂直入渗和地面漫流的方式进入地下水。地下水的特征污染物包括: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硫化物等。

(三)调查地块周边50m的用地现状和历史均为茂芝社区的林地(果园),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其土壤与地下水存在污染的可能性以及污染物迁移进入调查地块的可能性及较低。

(四)由于上饶烟花爆竹厂和饶平县富茂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的污染识别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全面排除调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风险为进一步降低不确定性,将整个调查地块作为布点区域,开展下一阶段布点采样调查

三、第二阶段调查—初步采样调查结果

(一)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的要求,将调查地块全部列为“重点区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点位布设。我司在调查地块内按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6个土壤深层点位(布点密度为每900 m2不少于1个),满足《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要求的每1600 m2不少于1个的要求。在地块内新建地下水监测井3个,同时利用地块内上饶烟花爆竹厂时期的1个地下水井(当时作为消防取水井)进行取样分析。在距离调查地块外东南和西南两侧70m的果园各设置了2个表层土壤对照点

(二)土壤和地下水点位的钻探深度为5.0 m,即到达第一饱和含水层并穿透填土层到达原状土层(残积土层),满足《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要求的其他行业不少于3m的要求我司于2025820日共采集29组土壤样品(地块内土壤样品27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样品2个),4个地下水样品

(三)土壤的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地块特征污染物1项: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的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与土壤的检测指标一致);②特征污染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硫化物等。

(四)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

1)土壤有检出的指标包括:镉、汞、砷、铅、铜、镍等重金属及石油烃(C10-C40),其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有检出。

2)地下水检出的指标包括: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硫化物、汞、砷、镍、铜、镉、铅、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硝酸盐、挥发酚、汞、砷、镍、铜、镉、铅、六价铬的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类标准。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含量低于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推导的风险筛选值(0.539 mg/L)。部分点位地下水氨氮、亚硝酸盐、硫化物的含量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但低于IV类标准,超III类标准的原因可能与地块历史上作为上饶烟花爆竹厂和养生猪养殖等活动有关。氨氮、亚硝酸盐、硫化物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后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且含量低于《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规定的GB/T 14848- IV类标准限制。因此地下水氨氮、亚硝酸盐、硫化物含量超III类标准的风险总体可控。针对此情况,报告进一步提出了后期环境管理建议,即地下水不开采使用,如确需要利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需要适当处理。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合污染识别和初步采样调查的结果,上饶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用地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有毒有害指标的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限值和基于人体健康风险推导计算的风险筛选值。部分点位地下水氨氮、亚硝酸盐、硫化物的含量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但低于IV类标准,其风险总体可控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的规定,上饶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后期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开发建设上饶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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